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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各项决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舟山市普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炜波代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形势的深刻影响,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顶住了经济下行压力,化解了各类风险挑战,在大战大考中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成绩单。会议充分肯定区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的主要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1年区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创造性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自由贸易先行区、海洋产业新高地、海上花园会客厅”发展定位,锚定目标、接续奋斗,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开放合作、数字赋能,实施“六个一百”工程,奋力开启幸福普陀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会议强调,做好2021年的政府工作,必须奋力争先创优,确保经济平稳发展;加码创新驱动,着力增强竞争优势;推动双向互济,构筑海上枢纽节点;注重内外兼修,提升城市品质能级;深化共建共治,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回应群众期盼,持续点亮美好生活;坚持唯实惟先,旗帜鲜明讲政治,永葆初心强作风,依法行政固基石,整体智治提效能,清正廉洁塑形象,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会议号召,新的一年,区政府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锚定目标、接续奋斗,奋力开启幸福普陀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关于舟山市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舟山市普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认真审查了《舟山市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认为,纲要草案提出的我区“十四五”时期和未来十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设开放活力美丽的幸福普陀为总目标,以“自由贸易先行区、海洋产业新高地、海上花园会客厅”为发展定位,反映了全区人民的根本利益,符合普陀的实际情况,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会议决定批准《舟山市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综合实力大幅跃升、发展动能加速转换、改革开放跨步前行、城乡面貌精彩蝶变、民生福祉明显增进、政府治理全面提效,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预期目标,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同时,也为“十四五”时期乃至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强调,未来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做强海洋经济,绿色化、数字化、创新化做大产业规模的夯基之时。必须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推进海洋经济建设、教育建设、健康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治理建设,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普陀靓丽风景,实现“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宏伟目标。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的领导下,锚定目标、接续奋斗,奋力开启幸福普陀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关于舟山市普陀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舟山市普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李俊伟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舟山市普陀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舟山市普陀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舟山市普陀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

舟山市普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财政预算,同意区财政局局长史海祥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舟山市普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戴灵芝主任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并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舟山市普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冯曙波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区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并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舟山市普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寿利根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区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并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2021-01-22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82536.html 1 3 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各项决议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