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对这2名驾驶员的让行行为应予肯定
本报讯(记者 徐可叶)近日,我区两名驾驶员礼让救护车的视频刷屏网络,不少网友纷纷点赞:满满正能量。
11月26日晚7时零4分,一市民的行车记录仪拍下了这样的暖心一幕:海天大道沈芦公路口,一辆正在执行抢救任务的救护车鸣笛往平阳浦方向行驶时,路口遇红灯,而救护车前方2辆小轿车等待绿灯放行。看到救护车后,前面2辆轿车驾驶员纷纷主动让行,为救护车打开了生命通道。
由于当时天色较暗,行车记录仪拍下的视频中只能看清一辆红色小轿车的车牌。记者联系到车主张先生。张先生说:“我记得当时蛮晚了,隐约看到救护车过来,我一看不对,因为前面还有一辆车,我赶紧给前面的车主打闪光灯,那个车主也意识到了,往前开了一步,那我刚好从那个小口开往其他车道。”
张先生表示,救护车执行的肯定是紧急任务,当时顾不上是否闯了红灯,让出车道才最要紧。“生命最重要,这样的紧急情况下我想大家都会这么做的。”张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当晚的救护车是舟山顾鹤传骨伤医院的救护车。
对于这两位驾驶员的让行行为,舟山顾鹤传骨伤医院主治医师时中洋连连称赞。“因为当时病人膝关节脱位比较明显,神经如果长时间压迫易出现肌肉坏死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前面两位驾驶员让出车道后,我们很快把病人送到医院,为病人争取了关键的救治时间。”时中洋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普陀交警大队表示,对这2名驾驶员的让行行为,应予以肯定,免于闯红灯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