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二版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 进出口合同争议诉讼时效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星岛律师事务所每周带你读一则《民法典》合同编的亮点法条。这周,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五百九十四条。

第五百九十四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我国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适用《民法典》总则编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三年。由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涉及国际私法问题和国内外、境内外的管辖问题,因此适当延长一般诉讼时效的期间,提起诉讼和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四年,以更好地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仍然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由晓普整理)

2020-10-23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51704.html 1 3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 进出口合同争议诉讼时效的规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