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翁瑜霞 通讯员 鲍毅杰)近日,普陀交警大队在浦西水岸丽都小区附近路段设卡检查酒驾时,查获一名酒驾男子。经民警仔细检查,发现该男子6年前因醉酒被吊销过机动车驾驶证,去年12月重新取得驾驶证,目前还处实习期。
“昨晚喝了不少酒,以为过了一晚上没事了,没想还是被查了。”朱某一脸懊恼。原来,前一天晚上6时左右,朱某和朋友一起在饭店吃饭,席间他喝了不少酒。第二天,朱某驾车从滨海星城小区出发,开往勾山工业园区,行车至水岸丽都小区附近碰到交警设卡检查酒驾。
经测试,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结果显示为79.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由于在实习期内酒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朱某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2000元罚款。
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晚上大量饮酒后第二天尽量不要驾驶机动车,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