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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保联动推出买保险送头盔活动

本报讯(记者 翁瑜霞 通讯员 周柯辰)为让“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观念深入人心,近日,普陀交警大队联合人保财险定海支公司在我区企业开展“买保险送头盔”活动,向一批购买电动车相关保险的驾驶人赠送安全头盔,引导广大电动车驾驶人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按要求正确佩戴头盔,养成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日前,在舟山市正源标准件有限公司门口,人保财险定海支公司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的方式,向市民宣传、普及有关的交通安全知识。同时,向符合条件并购买相应保险产品的电动车驾驶人赠送头盔。

“驾驶电动车上路一定要正确佩戴头盔,这样才能有效保护我们的头部,减少意外伤害。”在活动现场,普陀交警大队城北中队中队长顾增斌一边向工人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一边演示如何正确佩戴头盔。

“现在100元购买一份保险还可以免费领取头盔,自己也多了一份保障。”正在现场购买保险的工人陈子明获赠了一顶崭新的安全头盔,他告诉记者,骑电动车上路佩戴头盔确实很重要,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头部安全。

“电动车保险是指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主要可保障保险车辆在出现意外时,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车上驾驶员和乘客的人伤。”人保财险定海支公司营业部经理邵明峰介绍说,购买保险只要登记电动车的车牌号即可,最低保费一年100元,包含10万元额度的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15000元元的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

交警告诉记者,电动车一旦发生重伤事故,有时当事人连落实医疗费用都十分困难,而电动车交通事故双方,在后续治疗或赔付方面的经济纠纷,也常常导致最后双方不得不对簿公堂,基于上述种种状况,积极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车辆保险。此外,市民购买新车时也可以“一站式”办理上牌、保险等业务。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交警部门一方面加大了对电动车未佩戴头盔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另一方面通过源头进行管控,特别针对辖区一些重点企业进行交通安全的宣传,提升电动车守法率。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交通陋习,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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