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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三大帮”黑恶势力系列案件集中宣判

3起案件38人涉案,最高获刑17年6个月

本报讯(通讯员 王文琪 记者 俞怡至)7月31日下午,区人民法院对以被告人卢某峰、张某伟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一审宣判。

被告人卢某峰系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4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集团成员张某伟等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年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万元至2万元不等,其他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至1年2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至2万元不等。同时法院判决将查封、扣押、冻结财物退赔被害人,并将涉案作案工具、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没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7年,被告人卢某峰以其舟山某贸易有限公司为据点,在从事高利放贷过程中,以亲缘、老乡、雇佣等关系纠集多人以殴打、威胁、纠缠、滋扰、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组织实施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20余次,形成了以卢某峰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张某伟、白某、张某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实施敲诈勒索犯罪3起,数额共计人民币42万元;实施开设赌场犯罪3起,赌资累计270余万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活动10起;实施寻衅滋事行为4次,以及个人窝藏犯罪1起。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卢某峰、张某伟、卢某飞等人系3人以上组成的较为严密和固定的犯罪组织,并有预谋、有计划地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长期单独或结伙实施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犯罪,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以卢某峰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故应当对卢某峰等人从重处罚,且卢某峰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10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区人民法院近期集中宣判了3件38人以涉黑恶势力犯罪起诉的案件,系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普陀人民法院管辖,亦是“3.6专案”的3起系列案件。2012年以来,以卢某峰、王某民等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以及以杨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以舟山市定海区芙蓉洲路某调剂行等地为据点,长期盘踞在定海一带,为非作歹,危害社会,滋扰百姓。在从事高利放贷过程中,以亲缘、老乡、雇佣等关系,纠集多人以殴打、威胁、纠缠、滋扰、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组织实施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当地百姓所深恶痛绝,被当地百姓俗称为“三大帮”——分别为以卢某峰为首的“河南帮”(新蔡分支)恶势力犯罪集团;以王某民为首的“东北帮”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及以杨某为首的“安徽帮”犯罪团伙,现均得已审结。

其中,7月31日下午,区人民法院对以杨某为首的“安徽帮”犯罪团伙9人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窝藏一案进行宣判,被告人杨某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其余8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7月24日下午,区人民法院对以王某民为首的“东北帮”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进行宣判,被告人王某民犯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其余18人因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1年3个月不等。同时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作案工具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20-08-03 3起案件38人涉案,最高获刑17年6个月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18744.html 1 3 舟山“三大帮”黑恶势力系列案件集中宣判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