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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关于加强精装修房屋质量监管的建议等》提案

区政协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

本报讯(记者 王梦倩 通讯员 林洁)日前,区政协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围绕区政协委员丁彩儿、李雪艳、陈红、邱赛萍、张武斌、贺妍婧在区政协第五届第四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强精装修房屋质量监管的建议等》提案进行协商交流,提高提案办理效率。

2018年,我市出台了《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推行全装修住宅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2018年1月1日起,舟山本岛区域范围(含朱家尖岛、鲁家峙岛、小干岛、长峙岛),金塘及六横区域,通过土地招拍挂取得的进行商品房开发的住宅用地(不含保障房、拆迁安置房),均须实行全装修。

提案认为,近年来,全装修住宅因其绿色、环保、便捷、节能等优点广受购房者推崇,但伴随越来越多全装修房屋上市,投诉纠纷屡见不鲜。目前,全装修商品房存在住宅装修标准及规范体系不完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房地产商广告夸大其词无人监管等问题。因此建议从强化全装修住宅的宏观指导入手,加强对全装修住宅的政策引导;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以房屋装修质量标准为核心,结合我区现状及特点,强化施工人员的培训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管,提升施工质量;加强竣工验收,提供售后保修;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体系;规范全装修住宅宣传行为。

“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方面我们再次进行了梳理,下一步还会进一步细化,尽可能明确模糊不清的条款。”提案主办单位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对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答复。该负责人表示,区住建局已将全装修住宅列为重点监管工程,并强化了一系列措施,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聘用专家协同进行抽查补强短板,同时加强装饰装修的原材料管控,对主要装饰品及原材料进行监督、抽查,也将尽快出台全装修商品房相关管理细则。

“装修过程中相关部门是如何进行监管、验收的?”“样板房中加入了精致的软装,容易产生误导,是否有相关规定要求展示交付状态的样板房?”“样板房没有提供剖面、立体的展示,购房者无法了解装修材料质量情况,这方面是否有解决措施?”“当前存在广告宣传内容与购房合同内容不统一的现象,监管部门如何加强相关广告宣传的监管?”,区政协委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建议,与有关部门展开交流。

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强对设计图纸等内容的审核,严格监督房地产企业装修过程,避免发生降低标准施工现象。目前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至少制作一套交付样板房,真实反映交付时的真实户型、装修标准。若全部售空,交付样板房需保留到交付6个月后;若未售空,交付样板房需保留到交付2年后方能拆除。区住建局也将对交付样板房进行检查,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出样,展示剖面立体构造。区市场监管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核实广告宣传相关情况,了解是否属于虚假宣传,并对判定为虚假宣传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商品房‘全装修时代’对开发商和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区政协委员邱赛萍表示,经过协商会,进一步了解了相关职能部门在积极寻找解决方案,看到了他们为加强全装修房屋质量监管所做的努力,也听到了他们接下来的工作计划,对相关答复表示满意,接下来我们政协委员将会更加积极地关注后续工作,进行呼吁与沟通。

2020-07-08 围绕《关于加强精装修房屋质量监管的建议等》提案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17868.html 1 3 区政协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