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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休期禁捕水产品销售联合执法检查展开

未发现违规销售禁捕水产品现象

本报讯(记者 高阳 通讯员 朱晓莉)5月8日至8月1日,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全面禁止销售。昨天上午,区海洋行政执法大队与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公安分局联合检查了东港市场、阳光365农贸市场、昌正市场和乐业市场,未发现违规销售禁捕水产品现象。

在阳光365农贸市场,一条条全身泛着银光的带鱼整齐地排列在一家摊位上,吸引了执法人员的注意。看着执法人员的到来,该摊位经营户连忙解释:“这些带鱼都是钓上来的,其他水产品也都是养殖的。现在宣传这么到位,我们也知道哪些不能卖。绝不会做违规的事。”

下一步,区海洋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伏休期间禁捕水产品销售执法检查力度,联合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海陆联动,依法查处违规收购、销售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伏休期间禁捕水产品禁售规定,共同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2020-07-08 伏休期禁捕水产品销售联合执法检查展开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17857.html 1 3 未发现违规销售禁捕水产品现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