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俞怡至 通讯员 戴璐婷 毛秀秀)自开展电动车头盔集中整治行动以来,我区驾乘电动车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相比之前有了大幅提升,电动车违法行为也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头盔“不见了”“被偷了”事件却时有发生。日前,沈家门辖区发生了多起电动车头盔失窃案。
近日,家住沈家门的陈先生到沈家门派出所报案,称其放在电动车上的头盔被盗。民警通过查看案发地的视频监控,很快锁定了盗窃嫌疑人张某,并将其抓获,最后在其工作单位找回了失窃的头盔。
经询问,张某交代,6月13日凌晨1时许,他下班回家途径沈家门滨港路的一电动车集中停放点,正巧看到一辆电动车的把手上挂着一顶头盔。“我想最近电动车头盔佩戴问题查得那么严,自己缺一顶头盔,就拿走了那顶头盔。”张某说,之后的两天他骑电动车时一直戴着这顶头盔,直至警察找上门。张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无独有偶,近日,居民徐女士、林先生先后到沈家门派出所报案,称电动车头盔丢失,经询问,他们不是将头盔放在电动车脚踏板上,就是挂在车头反光镜上。“以上这些行为很容易发生头盔丢失的情况。”民警表示,偷盗头盔是违法行为,不要以身试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为了自身安全,驾乘电动车出行一定要配戴好安全头盔,同时也要注意保管自己的头盔,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