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伊芮 姜焱)日前,浙江省首个水上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网络平台试点在普陀落地。
此前,由于无船承运的实际承运人大部分为个人,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纳入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改革中,由此导致运输方和货主无法获得正当的成本发票和进项税额,不能进行进项抵扣。
浙江自贸区好三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落户普陀后,着手建设水运企业代开发票网络平台。在区税务局协同努力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有关网络平台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全力做好企业管理、考核办法等各项基础工作,并多次向省市税务部门争取支持。经过一年多的精心准备,该公司于4月20日成功开具首张样票,取得试点资格,并于5月27日正式代开发票,截至目前已开具6张。
该平台还通过光大银行开展运费保理业务,对平台无船承运人开展授权认证,涉及个人实名、装载货物以及航行轨迹、船舶到岗卸货提单认证。
该平台搭建了“无船承运人+互联网+平台”的新业态,依托无船承运人新模式,通过互联网为托运人网约租船,减少中间环节,提升配载效率,降低空载率,大幅降低了物流成本,有效解决国内水路运输信息不对称的痛点和货主、船东的结款、运输难点。目前已有5000多艘船舶入驻好三由智慧物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