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翁瑜霞 通讯员 胡怿怿)记者从普陀交警部门了解到,7月1日起,我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将统一启用人脸识别功能,非现场违章处理须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三证,系统审核通过后,才可继续办理车辆违法处理事项。
日前,记者在普陀车管所看到,违法处理窗口多了一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高拍仪。民警将市民的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逐一审核后拍照上传系统存档,同时通过高拍仪摄像头对前来处理交通违法的市民进行人脸抓拍,与电脑上显示的信息进行比对。
“通过启用人脸识别功能以及‘三证合一’能有效遏制‘买分卖分’行为和‘黄牛’的滋生,也进一步保障了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普陀交警大队民警李超波说,此外,新规实施后,可以异地办理车辆违法处理事项。市民还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网上自助办理,既省时又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