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俞怡至 通讯员 张芯瑜)今年5月以来,区市场监管分局对全区转供电主体进行全面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收费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供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近日,区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美乐汇、杉杉·普陀天地的两家转供电主体进行随机抽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核对了这两家转供电单位提供电量表中的公用能耗费及转供电单位自身用电量,要求该两家转供电单位严格按照电费总支出与总收入大致平衡的原则,对电费收取的流程和账目明细进行重新梳理,必要的情况下更新原有的物业(租赁)合同;对存在多收取终端用户电费的情况,转供电单位应向业主发布用电退款明细及退款通知。本次专项执法检查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今年3月底,区市场监管分局向辖区企业下发《关于落实涉企减负降费优惠政策告知书》,告知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减负降费优惠政策。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市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酒店式公寓等转供电主体的政策宣传工作,确保相关用户对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应知尽知,以及转供电主体提前做好电费退费准备工作。前期共发放优惠政策告知书18份,覆盖终端用户300余户。
此外,在检查转供电主体对疫情期间电费降价政策的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区市场监管分局还针对转供电主体2019年度降价政策的整改措施是否到位进行“回头看”,发现个别转供电主体对近两年电费降价政策均未落实到位,对此,执法人员要求转供电主体做好电费清退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