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不能微信转账”这样的误解呢?这还得从一个微信支付向商户及合作伙伴发生的通知说起。
今年5月9日,微信发布分账能力调整通知。通知称,微信支付将于7月1日起不再支持通过微信号添加个人为分账接收方,仅保留通过openid的方式添加;将于9月8日起不再支持通过转入微信号向个人进行分账。对于历史已经通过微信号添加的个人分账接收方,将尽快删除并通过用户openid的方式重新添加。
首先,这通知所面向的对象是微信支付商户以及合作伙伴,并不是普通用户。
其次,该通知涉及的分账系统中的接收方,从原来的微信号添加方式,变成了openid方式。简单理解,就是从人就可以看懂的微信号账户形式,变成了便利于程序识别的openid,更加统一。
最后,这是微信的分账系统中才有的应用,而不是转账。许多人把分账与转账混淆,造成了误解。
说到这里,不得不给大家介绍信息时代的一大“神器”——分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