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励佳 通讯员 刘继达)5月12日是“全国防灾减灾日”。为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社会应急避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有关规定及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区将于上午10:00—10:44参加全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活动。
10:00—10:03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10:10—10:13为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10:20—10:23为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10:30—10:33为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10:40—10:44为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4分钟)。以上警报信号各试鸣一次。
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