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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 关于返还冻结资金的公示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在侦办陈某某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3309032017060547626)中,依法对涉案账号6214835929238937(户名:汪银海,开户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金榜支行)予以冻结,冻结金额38508.85元。现该案被害人陈某某提出将冻结资金予以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因此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给本案被害人陈某某办理返还资金14230.03元。涉及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三十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沈家门责任区刑侦大队办理。

(联系人周警官,地址:沈家门街道宫下路86号,电话3664182)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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