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夏 通讯员 胡静卫 贺琪豪)沿街店铺违规在店外安装水龙头现象较为突出,既影响了城市环境,又妨碍了行人出行。日前,区城管部门启动沿街商铺外接水龙头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当天上午,区城管部门执法人员来到沈家门食品厂路一女装店,这家店在其门口外墙上私自安装了水龙头,水龙头下方还有一个水桶,地上湿漉漉一片。“这次因为之前你不太清楚规定,就先直接把它拆除了,下次再违规安装水龙头的话就要处罚了。”执法人员与店主进行沟通后,由专业师傅对水龙头进行了拆除。
像这样私自安装外接水龙头的现象在沈家门东海中路、渔市大街等的店铺门口还有很多。记者注意到,这些外接水龙头附近的墙面因长期潮湿滋生了青苔,大多出现了水管生锈、地面湿漉、污水流溢等现象。
“外接水龙头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相关规定。”沈家门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副队长张金表示,店主在外面放水或清洗时,会引起路面湿漉受污,影响周边环境,造成一系列不良的连锁反应。“这一现象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冲突,也是我们要严厉取缔的。”
据悉,经过前期排摸,区城管部门共在沈家门和东港区域发现了220余处外接水龙头。目前执法人员均已向店主口头警告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此次整治行动中,部分店主自行拆除了外接水龙头,其中东港区域64个外接水龙头除5个尚在对接处理外,其余都已自行拆除。
下一步,区城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凡发现外接水龙头行为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单位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