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俞怡至 通讯员 张芯瑜)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区市场监管分局组织申报的“舟山市普陀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被列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试点项目,与全国其他50个市、县一起先行先试,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和便捷化。
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兜住民生底线、维护生活秩序的重要保障。试点涉及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住房保障、残疾人服务等9个领域。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从2020年4月到2022年4月止。我区将以此次试点为契机,坚持不懈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重点围绕“弱有所扶”“病有所医”“劳有所得”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围绕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服务保障要素,形成标准明细表,并研制多项缺失标准,进一步梳理并细化分类,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打造公共服务领域的普陀品牌,争取早日实现在省内、国内推广。
近年来,我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综合治理,创设普陀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积累众多经验,形成了社会综合治理“最多跑一地”的“普陀模式”,此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